本来不想对阁下这篇大作回复的;但是几乎在所有的板块都见到这篇高论,鄙人颇有微辞.对阁下的一稿多投先不作评论且就书生一词说一二.我欲就三个方面发表浅见.市场经济一个经典假设是人是理性的,或者谓之为经济人,在资本追逐利润的原始动机的驱使下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市场中的炒作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经济现象.投机这个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生来就是一个中性词,我们舶来之后赋予了它一些贬义.其次,国家现行的是有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是意义上的经济理性人.它为了集体利益最大化或者在位集团利益最大化,自然需要寻求有效措施使其运行尽量不偏离利益最大化目标.因此,国家制定行业标准是有所为之事,并非所谓书生搬弄是非之举,是考虑成本与收益之后的行为(请不要狭隘的理解成本与收益).最后,为了得到结论,我们应尽量客观,不要带着强烈的个人色彩,否则结论只是强烈的不满.假设你是此次事件的受益人,阁下还会有如此的不满吗?欢迎与阁下的再探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3 10:33:1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