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科技馆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展厅展品和布展设计及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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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科技馆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展厅展品和布展设计及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9
开标时间:
投资金额:953万元
乌海市科技馆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展厅展品和布展设计采购项目已经乌海市财政局批准,受乌海市科技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中心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采购人:乌海市科技馆
2、项目名称:乌海市科技馆工业经济、循环经济展厅展品和布展设计及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
3、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分两包:
3.1第一包:展厅的设计、布置及展品提供。(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2第二包:布展施工监理。(投标人资质参看10.7)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预算:952.86万元(第一包预算为937万元;第二包预算为15.86万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独立法人。
6.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科技馆或类似展示项目业绩。
6.4、有能力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合同产品的能力;
6.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三点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6.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6.5.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
6、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6.5.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5.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项目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7、报名时间: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30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5:30时-18:00时)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周梦      于洋
电  话:010-88205060    59893732
传  真:010-88205605
手  机:13691412393
邮  箱:zhou.mengbj@163.com
邮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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